现对招标公告中前附表中部分内容做如下更正:
1.资格条件
C.类似业绩要求:2022年1月1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及管网施工业绩;须提供合同,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,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未能真实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,视为未提供。
现更正为:
C.类似业绩要求:2022年1月1日承担过市政道路及管网施工业绩;须提供合同,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,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未能真实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,视为未提供。
2.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
2025 年 5 月 14 日,上午10时30分止
现更正为:
2025 年 5 月 14 日,上午9时30分止
镇江华傲瑞丹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
2025年5月6日
2025年5月6日